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在天津等12個市設立第二批教育部基礎教育綜合改革實驗區(qū)的通知
教基廳函〔2022〕25號
天津市、遼寧省、浙江省、福建省、江西省、山東省、河南省、湖南省、海南省、四川省、寧夏回族自治區(qū)教育廳(教委):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大力推動基礎教育綜合改革,促進基礎教育高質量發(fā)展,按照自下而上與自上而下相結合的原則,在有關地方主動申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積極推薦的基礎上,經(jīng)統(tǒng)籌研究,遴選天津市、遼寧沈陽、浙江杭州、浙江寧波、福建龍巖、江西撫州、山東濟寧、河南洛陽、湖南長沙、海南三亞、四川廣元、寧夏銀川為教育部基礎教育綜合改革實驗區(qū)。
請各地按照實施方案,認真抓好落實,不斷深化基礎教育綜合改革,發(fā)揮好示范引領作用。在改革中,請將取得的積極成效、積累的有益經(jīng)驗和存在的困難問題及時報告教育部(基礎教育司)。
教育部辦公廳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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