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教育報-中國教育新聞網訊(記者 馮麗)12月13日,《陜西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2023年修訂)》發(fā)布,提出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內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學業(yè)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yǎng)、勞動與社會實踐等五個方面,明確將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作為普通高校招生錄取的重要參考。
《辦法》規(guī)定,思想品德方面主要考查學生的愛國情懷、誠實守信、仁愛友善、責任義務、遵紀守法等方面表現。學生違規(guī)違紀情況應如實記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個人檔案。
學業(yè)水平方面主要考查學生學科核心素養(yǎng)的達成情況。重點記錄學生每學期各學科課程(必修、選擇性必修和選修)修習情況及表現、學業(yè)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研究性學習與創(chuàng)新實踐成果等情況。
身心健康方面主要考查學生的健康生活方式、體育鍛煉習慣、運動技能、安全素養(yǎng)和心理健康水平等。藝術素養(yǎng)方面主要考查學生對藝術的審美感受、理解、鑒賞和表現的能力。重點是在音樂、美術、舞蹈、戲劇、戲曲、影視、書法等文化藝術類活動方面表現出來的興趣愛好特長,參加藝術社團及其他活動的經歷等。勞動與社會實踐方面主要考查學生勞動觀念、勞動能力、勞動精神、勞動習慣和品質,以及社會責任感、創(chuàng)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等情況。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采取寫實記錄、自我陳述和教師評語相結合的方式。寫實記錄方面,學校指導學生、教師和其他相關記錄者依據評價內容和考察要點,客觀記錄學生在成長過程中集中反映綜合素質主要內容的具體活動。自我陳述方面,每學期期末,學生對自己參與教育教學活動、興趣特長、個性成長等方面表現情況進行總結梳理,全面分析認識自我。教師評語由學校統(tǒng)籌安排班主任、科任教師、社團指導教師等,依據學生的平時行為表現、有關情況記錄、成果成效資料,運用描述性語言對學生的發(fā)展狀況進行客觀評價。
《辦法》明確,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材料,加強學情和教情分析,有針對性地改進教育教學,提高學生發(fā)展指導水平,切實發(fā)揮好綜合素質評價的引導、診斷、改進和激勵功能。要按照國家和陜西省關于深化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的部署要求,把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作為普通高校招生錄取的重要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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