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已有的高校教育督導研究中,和教學督導相關的內容居多,和科研督導相關的內容較少,且多集中于科研項目督導方面。2020年2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聯合印發(fā)了《關于深化新時代教育督導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兑庖姟返谌糠帧斑M一步深化教育督導運行機制改革”中關于“加強對學校的督導”,強調“重點督導學校落實立德樹人情況,主要包括學校黨建及黨建帶團建隊建、教育教學、科學研究、師德師風、資源配置、教育收費、安全穩(wěn)定等情況”。由此可見,就高校教育督導而言,對科學研究的督導是其重要組成部分。
當前,基于高校管理的現實需求,我們有必要全方位探討高??蒲卸綄У膬热蒹w系,并提出科研督導的可行性路徑。
高校科研督導包含三重內容
高??蒲卸綄У膬热蒹w系主要包括三個方面:教師科研督導與學生科研督導、科研經費來源督導與使用督導、研究過程督導與結果督導。教師科研督導與學生科研督導強調的是由督導對象差異所帶來的內容差異;科研經費來源督導與使用督導關注了從經費獲得到經費使用的資金流;研究過程督導與結果督導關注了成果生產流程。
從督導對象來看。在沒有研究生的高校,教師是科研主體;在有研究生的高校,教師和研究生共同構成科研主體。近年來,在新時代提高高校人才培養(yǎng)質量的導向下,對于本科生畢業(yè)論文的審核日益嚴格;同時,不少本科生為了增加推免研究生、考研的籌碼,也參與科研活動,并發(fā)表一定數量的研究論文。在此情況下,本科生也逐漸成為科研督導對象。此外,博士后、訪問學者既非本校教師又非本校學生,但是仍可能承擔以本校為名的研究任務,因此也應將其作為一類特殊的督導對象。
從督導經費來看。所有科研活動都離不開經費,研究者需要通過各種渠道爭取經費支持。在申請經費的過程中,可能出現兩類問題:一類是申請人偽造學術經歷、成果,另一類是評審專家因利害關系而出現評審不公。在申請人已經獲得經費的情況下,經費使用也可能出現問題,如對經費進行轉包或虛開發(fā)票等。
從督導成果來看。對于成果的督導包括過程督導和結果督導兩個維度。在過程督導方面,主要督導研究方法是否科學、數據來源是否真實可靠、研究經過是否真實可信、是否保留原始記錄、是否遵守保密規(guī)定、是否有悖生命倫理等。在結果督導方面,主要督導人員署名是否真實、是否存在利益沖突,是否存在論文買賣、代寫代發(fā)問題,是否抄襲、剽竊,是否偽造數據、資料,是否遵守保密規(guī)定等。
如何打通科研督導各個環(huán)節(jié)
當前,針對高校科研督導的內容,需要建構一套可行的制度方案,以打通科研督導的各個環(huán)節(jié),發(fā)揮出科研督導對于科研的規(guī)范促進作用。其中,尤其要注意建構以協作與調查為核心的發(fā)現機制、以反饋與整改為核心的疏通機制、以落實與復查為核心的監(jiān)督機制、以激勵與懲戒為核心的動力機制。
協作與調查。科研督導具有專業(yè)性,因此在督導過程中需要多部門協作與配合。一是需要督導對象所在部門的支持。督導對象所在部門對于專業(yè)性問題越熟悉,核實事實就越容易。二是需要成立專門的科研督導委員會??蒲卸綄瘑T會委員應由各學科精通科研、成果豐碩、學風端正的專家構成。需要進行科研督導活動時,可以從科研督導委員會中抽取3—5名專家參與其中。三是建立仲裁和申訴通道。當被督導對象對督導結果有疑慮時,可以向科研督導委員會及學校督導部門進行申訴??蒲卸綄瘑T會及學校督導部門應成立專門的仲裁委員會,對申訴事件進行進一步查證和核實。在確定仲裁委員會委員組成時,應進行必要的回避,避開與督導專家和被督導人有利害關系者,以確保仲裁獨立、公平。一旦仲裁委員會確認了督導結果或者督導對象對督導結果沒有疑問,就進入下一個流程。
反饋與整改。對于督導委員會所發(fā)現的問題,應通過自上而下的方式將問題反饋給被督導者所在的部門,在部門確認事項沒有問題的前提下,進一步反饋給被督導者。如果部門對于事項存在不同看法,那么可以由督導委員會和部門展開商討,然后對督導結果進行必要的修正。在被督導者及其所在部門接受督導結果的情況下,應要求其針對督導發(fā)現的問題進行整改,并列出詳細的時間表和路線圖,以確保所發(fā)現的問題都能在可接受的時間內得到整改。
落實與復查。被督導者及其所在部門應在確定整改方案后就著手落實。落實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對過去已成錯誤的改正,二是對未來可能出現問題的防范。過去已成錯誤,有的是可以補救的,有的則是不可補救的。對于不可補救的已成錯誤,必然要對被督導者施加一定的懲戒措施;可以補救的,則應在被督導者進行補救后予以從輕處理或豁免。對于未來可能出現的問題,要形成一定的預測機制,在相關法規(guī)、政策的框架體系內找出防范的措施,并將其程式化,從而真正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在被督導者及其所在部門的整改期結束之后,需要進行復查。復查的目的在于,監(jiān)督被督導者及其所在部門有針對性地解決問題。
激勵與懲戒。在實施科研督導的過程中,激勵措施和懲戒措施都是有必要的,它們是科研督導可置信的動力機制。激勵給予那些遵守科研法規(guī)、科研道德者以物質或非物質獎勵,如進行表彰、提拔、增加工資或績效等,從而激發(fā)他們從事科研工作的動力;懲戒則給予違背者以懲罰性的措施,如黨紀處分、政紀處分、績效與工資減發(fā)或停發(fā)等,這些措施應能起到敲山震虎的作用,對被督導者及其他人都具有實際或象征意義。將激勵措施與懲戒措施組合運用,能夠從正反兩方面為科研環(huán)境凈化提供有力保障。
督導實踐中懸而未決的問題
在上述議題之外,高校科研督導還面臨其他懸而未決的問題,這些問題較為復雜,超出了科研督導本身。值得考慮的問題包括:科研督導機構缺失及其解決方案、將科研誠信納入征信體系管理的可能性、科研誠信自覺的條件等。
科研督導機構缺失及其解決方案。當前,不少高校并未設置專門的科研督導機構,科研督導多是被動式的疏導,是對已發(fā)現問題的調查和解決。黨的十八大以來,隨著巡視工作的加強,不少高校設立了巡察辦之類的機構,通過自查自糾來實現各項工作的規(guī)范化。從《意見》來看,教育督導的范圍早已超越了教育教學本身,因此高校今后有必要設置一個功能更加多元、服務范圍更加廣泛的督導機構,這樣的督導機構自然覆蓋了科研督導的功能。
將科研誠信納入征信體系管理的可能性。之所以要進行科研督導,是因為存在大量的科研誠信問題?,F有的征信體系側重于經濟領域,屬于不全面的征信體系。科研誠信本身是個人信用的組成部分,要想把科研誠信引導至正確的方向,應當將科研誠信納入征信體系進行管理,通過一定的限制行為措施,對科研誠信加以調節(jié)。
實現科研誠信自覺的條件分析。征信管理是一種外在的約束機制,要解決科研誠信問題,歸根結底還是要建立科研誠信自覺,這就涉及引發(fā)科研誠信問題的根源。一段時間以來,在評價中過分強調科研經費、核心期刊論文、人才稱號等,導致了高??蒲腥藛T對于科研項目、科研成果、人才稱號的非正常追逐,成為引發(fā)科研誠信問題的重要原因之一。近年來,國家和各級主管部門出臺了許多與“破五唯”相關的政策文件。有鑒于此,廣大高校應當作出相應的反應,把構建良好的科研生態(tài)環(huán)境作為實現科研誠信自覺的條件來積極建設。
(作者系長江師范學院管理學院教授,本文為長江師范學院教育教學改革研究校級重大項目中間成果,課題編號JG2021105)
《中國教育報》2023年05月29日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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