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北京市教育委員會聯合印發(fā)了《北京市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設置標準(試行)》(以下簡稱《標準》)?!稑藴省穲猿帜繕藢?、問題導向,建立健全了審批聯動工作機制,明確了培訓機構的設置條件,對注冊資本、培訓場所、黨建工作、管理及教學人員、培訓材料管理、應急管理和消防安全、財務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
隨著“雙減”政策的實施,學科類校外培訓受到嚴格限制,而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則蓬勃發(fā)展。同時,隨著公眾教育觀念的變化,藝術教育越來越受到重視,更多家長愿意為孩子藝術特長培訓投入更多時間和金錢。然而,部分無證機構違規(guī)辦學、培訓收費居高不下、培訓質量參差不齊等亂象,損害了消費者權益,也影響了行業(yè)的健康發(fā)展,亟待整治?!稑藴省返某雠_,為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準入和管理提供了政策支撐,有利于規(guī)范校外培訓行為,提升從業(yè)人員專業(yè)素質,有利于促進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行業(yè)健康有序發(fā)展,也有利于更好滿足學生的個性化需求,同時也將為全國各地抓好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提供示范。
校外文化藝術培訓也要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堅守育人初心。《標準》明確規(guī)定,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應堅持立德樹人,確保公益屬性和正確的育人方向;培訓內容和培訓方式不得違背未成年人的成長規(guī)律,不得損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這是對校外培訓機構辦學定位的再次重申。不管是校內教育還是校外培訓,都是在做育人的工作,都必須堅守育人初心,不能脫軌、失范。要按照教育規(guī)律和青少年兒童的年齡特點、身心發(fā)展規(guī)律,開展適切的培訓活動。要立足于做學校教育的有益補充,把提高學生的學習能力、綜合素質和發(fā)展?jié)摿ψ鳛橛四繕?,努力讓學生享受到優(yōu)質、實惠的校外教育服務,決不能單純?yōu)榱俗非蠼洕?,炒作教育焦慮、破壞教育生態(tài),損害孩子身心發(fā)展權益。
“選機構,看師資”是不少家長在挑選校外培訓機構時信奉的重要準則。然而,有的培訓機構打著“與藝術院校招生合作”等旗號虛假宣傳,有的則無證違規(guī)辦學。校外培訓市場的準入門檻低,給了一些資證不全的培訓機構以可乘之機。此次出臺的《標準》,對培訓機構和從業(yè)人員資質都作出了明確規(guī)定。比如,要求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施行“一證一址”“一證一照”,一個獨立法人只能申辦“一證”,“一證”只能對應設立“一址”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稑藴省愤€明確未經批準,名稱不得冠以“中國”“全國”等字樣,不得含有“大學”“學院”等可能對公眾造成誤解或者引發(fā)歧義的內容和文字,避免與實施學歷教育的各類學校名稱相混淆。這些規(guī)定都有利于防止機構虛假宣傳,誤導公眾。《標準》的出臺,有利于規(guī)范校外培訓的設立,把不符合條件的培訓機構和人員拒之門外,便于家長更從容理性地審核、篩選機構和師資。
整治文化藝術校外培訓亂象,守護學生權益,需要織密監(jiān)管之網。此次《標準》明確了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應依法依規(guī)制定并完善有關運營管理制度11項,必須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比如,教學場地建筑面積不少于100平方米,舞蹈類同一培訓時段內培訓場地學員人均使用面積不低于6平方米,確保不擁擠、易疏散。在收費方面,要求開立唯一的預付費存管專用賬戶。這些都有利于維護消費者的切身利益。制度千萬條,落實是頭條。對此,監(jiān)管部門也要完善機制建設,強化日常監(jiān)管,治理行業(yè)亂象,推動行業(yè)健康有序發(fā)展。
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只有把立德樹人放在首位,提高準入門檻,加大監(jiān)管力度,才是最可靠的“護身符”。各類校外培訓機構要將這些制度規(guī)定落實落細落到位,切實保障未成年學生培訓期間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讓家長更寬心、社會更放心,這樣才能真正成為學校教育的有益補充,更好服務于青少年學生的全面發(fā)展、健康成長。
(作者系湖南大眾傳媒職業(yè)技術學院副教授)
《中國教育報》2024年04月10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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