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熊杰)近日,廈門市教育局下發(fā)《關于做好隨遷子女積分入學全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其中明確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申請積分入學,不再需要有6個月的居住證,只要辦理居住登記即可。
實現“零門檻”申報,意味著在廈門居住的外來務工人員,在申請辦理居住登記后,即可申請隨遷子女積分入學,不再要求必須取得在廈門的居住證。
《通知》明確,將建立“二次派位制度”,即在派位結果公布后,因志愿填報等原因未被錄取的學生,可再次登錄報名系統(tǒng)查看剩余學位數,進行第二次志愿填報,確保有需求的學生錄取率達100%。補派位的具體時間、流程和操作辦法由各區(qū)教育局發(fā)布實施。
《通知》要求,市教育局實施大統(tǒng)籌招生。各區(qū)教育局積極統(tǒng)籌學位,通過挖潛擴容、適度提高班生額等方式創(chuàng)造條件,滿足隨遷子女入學需求,特別要加大隨遷子女集中居住片區(qū)的學校學位供給力度,方便就近入學。
《中國教育報》2024年08月12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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